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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米饭晶莹剔透,洁白如雪,平常贵族家宴,也吃不到这般品质的精米。
再加上,米饭上盖着的一块肉香扑鼻的油脂,勾得人食欲大动。
贾诩用筷子挑了一块,在嘴里细细咂摸,脸上露出陶醉之色,好似喝了什么甘甜味醇的美酒。
贾诩从未吃过如此品质的油脂,寻常麻油甚至还带着苦味,可这块油,竟然咸香无比,鲜美四溢。
他顾不得凌煌在身旁,将猪油拌进米饭,大口扒饭,舌头与牙齿间充斥着猪油大米饭的咸香细腻。
“这....这也太好吃了吧!”
“凌大人,你莫非是有要事相求?”贾诩瞳孔颤动,目光震惊中夹杂着疑惑,随即脸色庄重,撂下筷子道:“请凌大人放心,若有相托,贾某必然穷尽平生所学,竭尽全力!”
凌煌有些懵了,不就吃顿饭么,怎么搞得跟交代遗言似的。
“贾先生不必激动,这只是我们的寻常饭菜。”
“寻常饭菜?”贾诩眼珠圆瞪,盯着碗里颗粒分明的米饭,说道:“这怎么可能是寻常饭菜?一个县恐怕凑不出小半袋这么好的白米吧!”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就在这时,一缕清风刮过后院的走廊,一阵欢快的脚步声传来。
贾诩的书童,捧着一碗猪油大米饭,青衫里灌满风,蹬蹬地跑来:“老爷,这猪油大米饭真好吃,我能吃好几碗!”
贾诩有些麻了,说道:“我这书童还只是个孩子,不用给他吃得如此豪奢。”
书童翻了个白眼,忿道:“老爷,我吃得一点都不豪奢,他们大头兵顿顿都吃猪油大米饭。”
哗啦~
贾诩筷子落地的声音应声而起。
.....
此时,城外燕山的密林中。
上千名头著黄巾的黄巾正在啃硬麦饼,这是用小麦磨成粉做成的干粮,行军时须用锅煮成麋状食用。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这支乱军的首领,那名中方渠帅特地下令,不能生火。
麦饼又生又硬,实难下咽,叠加干粮耗尽,贼寇们有些乱糟糟的,士气低落。
队伍的中心,一处简陋的帐篷里,中方渠帅在吃肉干,旁边一边小方渠帅说道:“中帅,这样不是办法,军粮耗尽,无营地休息,军心动摇,恐会生乱啊。”
中方渠帅陈齐说道:“细作已经派进去了,明日我们起兵攻城,细作会找准时机,打开城门,我们里应外合,凭滦水城几百号虾兵蟹将,不出一日就可攻下。”
“还有,传令下去,攻下滦水县城,连杀三日不封刀!”
小方渠帅走出帐篷传令。
不一会儿的功夫,黄巾军们脸上就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舔着干裂的嘴唇,举着自己的武器高喊:
“攻下滦水县城,连杀三日不封刀!”
“攻下滦水县城,连杀三日不封刀!”
“攻下滦水县城,连杀三日不封刀!”
喊声如雷,呼啸地穿过山林,惊得鸟群乱飞,百兽逃遁。
主角是凌煌黄维的书名叫《三国:顿顿猪脚饭,我竟黄袍加身》,是作者耿老玉所编写的纯爱小说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凌大人拿出如此美味,我就是豁出这条命去,也要砍翻猛虎岭那帮杂碎!”“凌大人,只要你一声令下,兄弟们这条命,就是你说了算。”“从此以后,大人让我们砍谁我们就砍谁!”“......”大家眼珠里蔓延出密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