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邓建国,杨志新的小说叫《魔鬼特种兵》,是作者飞永最新写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邓建国隐藏在草丛里岿然不动,心里其实很焦急,因为现在的时间对他来说分分秒秒,千金难买。“班副,我先方便一下。”斗鸡眼头也不回的答应了高个子家伙一句。草丛里,邓建国非常清晰地听见斗鸡眼解开裤腰带的响声...
精彩章节试读:
且看邓建国饿虎般扑上去,左手快若电掣,猛地托住斗鸡眼的下巴并捂实嘴巴,顺势往怀里一带,肩膀顶住他后脑,使他叫不出声来。
邓建国右手闪电般从嘴里取下81式刺刀,接着手起刀落,刀子就那么狠毒,那么准确地刺进他右腰,从第三和第四根肋骨之间的缝隙深深地插进去,直截了当地透穿了他的心脏。
他就这样一声不哼地奔赴黄泉只是瘦瘠的身躯还在猛烈地抽搐,鲜血冒着热气从伤口中狂涌而出,沿着刀刃两边的血槽汩汩往下流,喉咙里咕噜噜的响着,嘴巴歪曲着挤出带气泡的血沬,接着他活象泥菩萨散架一般瘫软在邓建国的怀里。
走在前面的高个儿一听身后有异常响动,自知情况不妙,迅疾转身,同时从腰后拽过AK-47冲锋枪,喀地拉动枪机送弹上膛。
干脆利索的战术动作可圈可点,是个久经战阵的老手。不过很可惜,他碰上的是可怕的魔鬼尖兵,注定劫数难逃。
邓建国右手握紧刺刀托住业已魂断命丧的斗鸡眼,左臂倏然前伸,中食二指急如星火般锁定目标,大拇指扳动蝴蝶翅,一枝袖箭挣脱束缚自袖管内飞射而出。
高个儿转身据枪,尚未搜视到偷袭者,却瞥见一抹闪耀着蓝汪汪光华的亮线迎面扑来,就在与他咽喉处接触时骤然消逝。
他闷哼一声,抛下枪,双手捂着喉咙,大股鲜血从指缝中湍急地挤冒出来,喉咙里发出难听的干咳声,嘴唇翕动着,两眼暴瞪着差点脱出眼眶,脸色瞬间灰败如死。箭尖扎穿喉咙管,刺破颈动脉造成大出血。
他当下膝盖一弯,颓然跪地,吐出两口血沫便重重地朝前栽出,两只手在草地上抓挠两下后就寂然不动了。倘若邓建国的箭头上淬过毒菌的话,只怕他连垂死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邓建国慢慢地放下斗鸡眼的尸体,拔出了刺刀,蹭干手上和刀刃上沾带的血渍后,手脚麻利地将两具敌尸和两把AK-47冲锋枪拖到草丛里掩蔽起来。地上的血迹很快就被雨水冲刷得一干而净,血腥气也被萧索的夜风吞灭了个精光,他根本不用去在乎这些细节。
因为这是一片暗影地带,塔楼上压根就没安装探照灯,他解决两名巡夜游动哨兵自然不会被了望哨所察觉。
这一回,他心境异常释然,连眉头都没皱一皱,有一种嗜血的畅快渐渐占据着心头。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课题是干净利落地清除掉四个塔楼上的了望哨。因为四个了望哨居高临下,整座军营全在他们监控之下,尤其是四挺火力威猛的俄制PKM通用机枪很是令他感到头疼,若不提早搞掉的话,势必会威胁到下一步的行动。
他潜行到泥水厚积的壕堑里,藏匿起身形后,任凭雨水袭扰着全身,凝神注视着面前十米以外,离他这边最近,也就是营地南面的那座塔楼上的了望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