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周宇马思月的书名叫《都市最强医婿》,它的作者是佚名创作的都市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是一个造型相当古怪的镯子,狭长而扁平,材质质朴泛黑,看着并不起眼。但周志还是认了出来——这是马志成临终前亲手交给他的马家传家宝,后来因为愧疚,周志将它交给了马思月。这些年马思月睹物思人,一直将这件东...
精彩章节试读:
“妈,睡觉吧。”
门边走出来一个穿着睡衣的靓丽身影,正是周志名义上的老婆马思月。
她扶起母亲进屋,过了会,走过来看了眼周志,眼中闪过一丝不忍:“你也进来睡觉吧。”
周志沉默的点点头,却没有跟着她进卧室,而是来到杂物间的钢丝床躺了上去。
自从入赘马家,无论酷暑寒冬,他都一直睡在这里。
刚沾上床,疲倦顿时袭来,周志很快睡去。
一夜很快过去,六点刚到,周志便如往常一样惊醒。
五年日复一日的早起,让他已经形成了生物钟,周志很快从床上起来,开始给马思月和王晓丽准备早饭。
做好早饭后,他又将洗漱用品准备好,然后便盛了碗粥,如往常一样回到了杂物间位置,低头吃饭。
王晓丽母女很快起床,一言不发的吃过早饭离开。
马思月走在后面,回头看了眼杂物间边沉默不语的周志,脸上微微有些不忍,但很快又化为一片怒其不争,失望的开门走了。
周志默默站起来收拾了桌子,随后从床边翻出一个黄色塑料口袋走了出去,在小区里游荡。
他是出来捡垃圾的。
这是王晓丽给他安排的差事,就是为了羞辱他。
小区里的住户对此屡见不鲜,见着周志路过,不少人指指点点,面露鄙夷。
“还是个大学生呢,居然干起捡垃圾的活来了。”
“他都有脸当上门女婿了,捡垃圾算什么。”
“唉,听说王晓丽对他动辄打骂,换我肯定早离了。”
周志面无表情的越过这些人,冷嘲热讽他已经听得太多,早就习惯了。
他来来回回在小区逛了两圈,捡了些别人扔掉的瓶子,见口袋还没装满,便出了小区在附近拾荒。
结果刚走没几步,一声熟悉的惊呼就传了过来。
“抢劫!抢劫啊!”
周志猛地抬头看去,就见到马思月没命的追着一个黄毛混混,脚上的高跟鞋都跑掉了一只。
他连忙扔了手里的袋子,拔腿就追了过去。
由于方向相对,周志很快追上去,随即伸手就拦住了小黄毛:“站住!”
马思月见到周志明显诧异了下,但很快又恢复过来。
她一把抓住小黄毛的胳膊:“把手镯还给我!”
手镯?
周志微微一愣,低头看去,这才发现黄毛手里居然抓着一枚手镯。
这是一个造型相当古怪的镯子,狭长而扁平,材质质朴泛黑,看着并不起眼。
但周志还是认了出来——这是马志成临终前亲手交给他的马家传家宝,后来因为愧疚,周志将它交给了马思月。
这些年马思月睹物思人,一直将这件东西带在身上,片刻不离。
周志顿时反应过来,难怪马思月会疯了一样追着这个黄毛。
他忍不住伸手去抢,嘴里道:“把东西还给她!”
黄毛骂了一声,想要挣开周志逃走,结果使劲半天却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