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不见雨声》是作者带一只狗去买柠檬最近创作的青春校园小说,人物真实生动,情节描写细腻,快来阅读吧。《听不见雨声》精彩节选:“央金,今天什么时候和你朋友一起去学校?”阿姨指了指站在旁边发愣的我。“啊,恩,阿妈,下午吧,”央金有些犹豫“阿妈,今天早晨……”央金呶呶嘴。郎杰叔叔起身看看毡房里欢快吐着白气,踩在热哄哄的火炉上的茶...
精彩章节试读:
手冻得通红通红的,小脸在紫外线的照顾下特别的红。经过雪的洗礼脸蛋比平时更红了,脚上的鞋子在去的路上还跑掉了一只。
”小丫头,你怎么不睡着,怎么跑出来了。”父亲很是诧异的说。但大大的手掌早已托过我,深深埋在父亲很暖和的军大衣里。
”我,“脏脏的手背揉着满是泪花的眼,”爸爸,我害怕爸爸丢了。”
父亲黝黑的脸忽然展开,用手擦掉我挂在眼角的泪花,哈哈大笑起来,”傻丫头,爸爸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会丢呢,另外一只鞋子也跑丢了,走,父亲带你去买双新鞋穿上。”
我笑了,“嗯。”父亲慈爱的摸摸我的头。
回来的时候,雪依旧没有停的意思,依然下的很欢快。手艺店的门口,突然多了一个大一个小的背影,穿过雪密密麻麻织成的帘子,这才看清楚是一位藏族叔叔带着他的小女儿吧。
摩托车上夹着一个破旧的炉子,那个叔叔取下炉子,与父亲娴熟地用藏语攀谈起来,父亲让我叫他朗杰叔叔。
后来从父亲口中得知,朗杰叔叔是他的常客,接触的时间长了,慢慢就成了朋友,而他的怀里的小女儿名叫央金,是让活佛起得名字,他们就央金这一个女儿,全家视为珍宝。
我从父亲怀里下来,试图接近小央金,也许是长期没有玩伴儿的缘故,原本站在角落里的央金一开始羞答答地看着我,不敢过来。
我也许是天性使然,大方的走到央金跟前,拉着她在雪地里狂奔。一直玩儿到后半晌,朗杰叔叔带着央金坐上摩托时,才肯舍得分开。
”朗杰,你看,两姑娘玩的多开心,以后两个人一起上学相互也有个伴儿,你说呢?“父亲笑着跟朗杰叔叔说。
朗杰叔叔点了点头,表示赞成。
在后来的日子里,央金成了我的死党,她流利的汉语也是我教的,说起教汉语,是央金跟我做的五颗糖的交易。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的小镇里,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模样,有人说,若干年后,人还能坚持最初的自己那还了不得呢。
那时的日子单纯而又快乐,我不知道读者读到我的这个故事会怎么想,我不太懂。
草原的风儿轻轻吹过,而央金就成了我儿时最温暖的风,她像草原盛开的格桑花娇艳欲滴,永远盛开在雪山之上,也开在我的心房。
我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不论会有多少人看,亦或者是多少人评论,哪怕剩下一个读者,我也会写完,这是我跟央金之间的约定,也是我留给她唯一的最后的礼物,我会把它讲完,一直到我生命的尽头。
因为央金说过,我的疼也会成为她的疼,我的伤也会成为她的伤,如果我在做什么事情受伤或者受到别人的伤害,她说,受伤的宁愿是她自己,而对于央金的恩情我这辈子也许都还不完,我还要愧疚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