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欲雨青春录的书名叫《欲雨青春录》,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孤明留欲写的一本青春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穆雨车技比葛优强上不知道多少倍。而且很平稳,车载电台放着舒缓的音乐,没过一会儿我和穆雨聊天渐渐变得有气无力。车停了,迷迷糊糊的我以为到了。下车才发现,原来穆雨把车停到了路边。她手里抱着一个那个书包,书...
精彩章节试读:
“我弟这两年学的好,能考上大学。”葛优说。
“世上总有人不愿喝孟婆汤,因为不愿遗忘。孟婆便在他们后颈悄悄点上一颗黑痣,称之为苦情痣。奈何世上苦情的人越来越多,黑痣也越来越多,甚至连孟婆也分不清楚谁是谁的苦情。苦情不在,黑痣依留。我相信,我和她就是命中注定。”
“那为什么还会到这个地步呢?”我问道。
葛优听了我的问话摆了摆手,将扎啤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我好不容易出来了,挣钱哪有那么容易?我弟弟学得好,他是家里的希望。我要攒钱,让他上学。”葛优说。“我那天专门去了一趟她的学校,翻进学校到她宿舍楼地下。我还想最后见她一面,她一晚上也不肯见我。”葛优说完,用牙要开酒瓶猛灌自己。
“那你为什么不给她打电话?”我问道。
葛优摆着手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我一个人喝着啤酒,劣质的音像唱着耳熟能详的重音乐。隔壁KTV传来一首首老掉牙的情歌。好像这座城市这么多年什么也没有改变,即使翻修了马路,重新耸立一座又一座的新楼。
我环顾四周,熟悉的感觉很舒服,让我的心神安宁。
回到学校后张有志开始有意无意避开我。其实我早有这种察觉的时候是早在第二次见到刘璃之后就已经有了这种感觉的。
时间过了很久,久到我快要将刘璃逐渐淡忘。或许是因为长久的无趣,在越来越平淡的生活里,我越来越希望有一个像刘璃那样的人突然闯进我生活的人。
那宛若昙花一现一般,却映衬在我生活里是浓重且惊鸿的一抹彩虹。
枯燥重复的日子很容易让人忘记时间的流逝,渐渐的,我也像他们一样躺在宿舍床上,打起手机游戏。胡子拉碴,抽起一根根的香烟。
我每天睡得越来越晚,直到穆雨打来电话。或许是因为她知道我的生活里出现了刘璃这样的人,她很少联系我。我特别讨厌舔狗这一类的词,更不愿与人多做解释。为了省去很多的麻烦,我有意或无意地也与她逐渐疏远。
穆雨说让我好好收拾一下,周末去老地方,给我一个惊喜。
我到西安时间并不长,去过的地方屈指可数。穆雨说的老地方其实是她第一次喝醉的那个天桥。
那天的风很大,街道上的人很少。在天桥上不仅仅只有穆雨一个人,远远地能看见在她旁边还有一个女孩。那应该就是穆雨口中的惊喜。
“你终于来了!”穆雨拍了拍我的肩膀,待我走近的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个女孩的样子。她是刘璃,不过她没有像穆雨那样打招呼,而是藏在了穆雨身后。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我问道。
“你忘了我给你说要当你的僚机了?”穆雨回答道。“我忘了,网上那些梗你是不知道的。”
“我又不是没看过爱情公寓。”我白了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