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傲世元尊的小说是《傲世元尊》,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云海一客所编写的玄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一进门白南烟的打扮就被人吐槽了,头发被一根灰色丝带随意绑在脑后,一袭灰色竹纹长衫直裰长袍,是十分标准的书生打扮,只是一个大男人戴着面纱是几个意思?一个白衣书生十分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从上到下看的十分仔细...
精彩章节试读:
耿大叔瞥了一眼雪兔皮道:“方岳,你的箭术是我教的,所以我清楚得很。以雪兔的速度,你想射它对眼穿还力有未逮,这兔皮上面也没有箭孔,你到底是怎么抓的?”
不知为什么,方岳不愿说出黑子的事,即便对姑姑和耿大叔也不行。
“耿大叔,咱们做个交换?”
“交换?什么交换?”
“你告诉我巨乞部落的事,我就告诉你我抓雪兔的秘密。”
耿大叔叹口气,不再言声。
方岳心里暗笑,伸手接过耿大叔挂在肩上的两片野猪肉道:“让我来吧。”
两人不再说话,闷头赶路。
耿大叔四十出头的年纪,体型粗壮,但其走起路来所展现的矫捷和灵巧,丝毫不逊于大多数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方岳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以前他们也曾一起进过城,方岳勉强能跟上耿大叔的步速,但今天他却发觉,耿大叔走路似乎比以往快了一线。当他感觉吃力之时,下意识地将心神沉浸在丹田之中。
此时他的丹田暖暖柔柔的一团,就像隆冬之际在怀里揣了个暖宝。不仅是丹田,身上另外十二处姑且叫做穴位的地方,亦有一团热气。随着他的心神晋入,十三处热气化为热流,缓缓连在一起流淌。
正因为如此,他的上半身霎时便如无物般轻松异常,双腿还是原来的一双腿,没有重物的负累,速度自然而然加快了很多。
他在比照着走在前面的耿大叔,耿大叔同样也在暗地里观察着他。
越走耿大叔的心里越加惊讶,他现在已经接近平时两倍的速度,虽然这不是他的极限,但对方越来说应该难以承受才是,何况他的身上还扛着近一百多斤的重物。
然而方岳的脸上平静如初,只是眼帘下垂,似在思索着什么。
两个人竞赛似地一路走来,四五十多里的山路,只用了平时一半的时间,麦叶城便遥遥在望。
两人从西门入城。西门是方氏家族的管辖范围。
顺着西大街走不多远,耿大叔领头向右折去,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了共管区。在一间山货铺子,耿大叔将野猪出手。这家铺子是耿大叔的老主顾,豪爽地付了九枚银币。
“去喝一杯?”
方岳有些受宠若惊。以前耿大叔带他来此,卖过山货,总是独自找地方喝酒,让他自行便宜行事。对于这次意外送上门的好事,自是忙不迭地答应了。
他们去的那家酒馆,与山货铺子相隔不远,位于相邻的一条街上。
因离正午还有一段时间,酒馆内显得冷冷清清,有一多半的椅子还倒扣在桌子上。
两人捡了靠窗的一个角落里坐下,耿大叔掏出两枚铜币,随手甩在桌子上,喊了一句“三娘,两杯大麦酒。”
话音方落,高高的柜台后面响起清脆的回应,接着转出一位涂红抹绿、体态丰腴的少妇,手里变戏法似得多出两大杯装满大麦酒的陶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