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老少爷们儿拿起枪的小说叫《老少爷们儿拿起枪》,本小说的作者是于宁(潮吧)所编写的现实百态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天色越来越黑,穿行在苇子里的定山和郑沂像是走在一座刀剑丛生的坟墓里面。好歹摸索着出了这片苇子,感觉前面的苇子稀少一些的时候,两个人已是气喘吁吁。郑沂迈上一块满是青草的凸地,问:“还没到?”定山将那只没...
精彩章节试读:
熊定山用一条胳膊揽着几棵高粱,蔫蔫地说:“我知道卫老大有些瞧不起我,可是他瞧得起谁?我不会缠着他不走的,老子有的是活下去的办法……”闷了一阵,惨然一笑,“我现在真成一条丧家犬了。兄弟,跟我一起熬到天黑,现在我不能出去,一出去就被鬼子抓了。天黑以后咱们走,去蓝村扒火车。”郑沂想了想,说:“也好,不过你回青岛以后也得当心着点儿,乔虾米在抓你,鬼子宪兵队也在抓你,这次的事情估计也不好处理……”定山打断他道:“我都想好了,反正老子明了旗号,就是跟鬼子拼了!他们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老子来他个十三不靠,好就留,不好就走!大小崂山我还熟悉。”郑沂见他又开始激动,知道继续唠叨下去没有什么好结果,干脆折一根高粱杆啃着,不说话了。
定山自己念叨了一阵不知所云的话,找一块干松些的地方躺下,说声“走了不是好兄弟”,呼噜呼噜睡了过去。
一层翠绿色的苍蝇盖在定山受伤的胳膊上,让他的胳膊看上去像是一根面貌丑陋的烂萝卜。
熊定山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残阳斜照进斑驳的高粱地,四周朦朦胧胧像是梦里的戏台子。熊定山诈尸似的慢悠悠支起半边身子,挠了挠被湿地湮得又肿又痒的后背,抓起一块坷拉丢到郑沂的脖子上。郑沂躺着没动,眨巴两下眼睛,瞪着高粱花子缝隙里透出的硫磺色天空,喃喃地嘟囔了一句:“天不是天,地不是地,远不见爹娘,近没有兄弟,做人不是人,做鬼难成鬼,世界没了样子……”“又唱上了?”定山摸出一根湿淋淋的烟,用打火机来回地烤,“是啊,但凡有点儿血性的中国人,都应该拿起家伙跟日本鬼子拼了。”
好歹将烟点上,定山蹲着矮子步凑到郑沂的身边,阴着嗓子说:“兄弟,如果我让你去帮我杀个人,你帮不帮?”
郑沂从定山的嘴巴上扭下烟,插到自己的嘴巴里:“那得分杀谁,中国人除了恶霸我不杀,日本人我全杀。”
定山摸了摸他的肩膀:“好兄弟。”
郑沂斜眼乜着他:“杀谁?”
定山的眼睛躲闪一下,啊啦啊啦地笑:“一个恶霸,欺压百姓的恶霸,我早就想收拾他了。”
郑沂问:“这家伙是个什么德行?”定山说:“说起来也是个胡子,跟我算是同行呢。这家伙以前也是个本分的庄稼人,前几年因为看上了本村的一个闺女,拦在路上想日人家,被乡公所的人给抓了,打得挺厉害。这家伙恼了,当天夜里窜到那个闺女家把人家架出来,按在苞米地里好一顿受活。也是那闺女不抗折腾,竟给日得三天下不来炕。等乡公所的人再来抓他的时候,这家伙上了倔脾气,一铡刀砍死一个兵,夺了人家的枪就进了苇子。在苇子里躲藏了大半年,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笼络了十好几个人跟着他一起干。可气的是,这几年没人抓他了,他们就占据了关岭到临河的那片苇子,白天是庄稼人,夜里净干些剪径、绑票的勾当,正经庄户人很少有没被他们折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