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乔初意薄昭浔的小说叫做《此意寄昭昭》,它的作者是繁浅所编写的现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小浔啊,你就不用替她打掩护了。”乔爸对他露出和善的微笑,“叔叔会好好教育她,你要不要留下来吃饭?”“不用了叔叔,改天吧,今天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回家做晚饭。”他进退有礼。自家女儿是什么样,乔爸心里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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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后的乔初意终于长舒一口气,立刻变得神采飞扬,紧紧地抓住他的袖子不松手:“我必须还你这个人情,你是不是要上山?天色不早了,安全起见,我陪你去。”
薄昭浔试了几次想把她的手拿掉,都没有成功,冷声拒绝道:“多谢,不用了。”
“天晚了山上有狼。”乔初意说得绘声绘色,手上又用了两分力气,循循善诱,“长得越好看的越危险,秀色可餐嘛。”
薄昭浔想了想,垂下手,任由她蹂躏他原本平整的衬衣袖子:“既然这样说的话,我确实挺危险,带上你也行,还能防身。”
乔初意没听懂薄昭浔的言外之意,乐颠颠地跟着他爬山。
天长山不高,也不陡峭,他们走得很轻松,沿途风景如画,细长的山路凿出道道石阶,铺上青石板,宛如青绿的飘带,缠缠绕绕地通向山顶。
山路两旁种着低矮的灌木,树枝上绑着无数红丝带,迎风舒展,一眼望去,很是别致。
乔初意向他介绍:“你别看这座山不高,可是很有人气,这座山叫天长山,我们脚下的路叫地久路,传说有情人从这里走过攀到山顶,就会天长地久,所以,每年七夕节,都会有很多人来这里爬山,系红丝带,祈愿爱情永恒。”
她说得不胜唏嘘,薄昭浔却反应平平。乔初意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扯住他的外套下摆,忍不住问:“你不觉得这个传说很浪漫吗?”
“你觉得浪漫吗?”薄昭浔放慢了脚步,反问她。
“当然。”乔初意毫不犹豫地点头。
“所以,这种传说的存在,就是为了骗你这样的傻子。”他几不可闻地嗤笑一声。
乔初意不甘示弱:“怎么傻了?人生要是没有点寄托,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薄昭浔和她并肩走着,山风入怀,有些冷意,他沉默了片刻才说:“在我看来,永恒这个东西,遥远且概率很低,我不喜欢把未来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我也无信仰,无论什么,只有攥在手里,才算得到。”
他说得高深,乔初意似懂非懂,只是说起这句话时,他那双眼睛里的骄傲和孤独,无论过去多久,她仍记忆犹新。
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太要强的人总是很难快乐,他们目标坚定,勇往直前,如同没有脚的鸟,扶摇而上,飘在风里,从没有想过要降落。
哪怕再疲惫,哪怕再孤独。
话题有些沉重,乔初意和薄昭浔心照不宣地没再继续说下去。山路不长,他们步伐轻快,很快到了山顶。
所到之处,地势开阔,环境清幽,薄昭浔找个地方坐下,乔初意随手拔了根青草叼在嘴里,大大咧咧地坐在他身边,又问:“你从哪里来的?”
“清淮市。”
“哇,大城市啊,那这么说起来我们也很有缘分,我姑姑住在那里,哥哥也在那里读书,只是我还没去过。不过,你们为什么要到清溪镇来?”乔初意好奇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