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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现在的明报的稿费从千字一百五到六百不等,对于叶洛的这个新人,由于第一次,所以给的稿酬刚刚过最低线,给的是千字两百元,当然说明一下,这里的钱是港元。
叶洛的一至四册总字数为三十八万左右,而港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是一百比六十五,所以叶洛的稿酬是四万九千四百多,不过这是税前,因为叶洛人不在香江,所以明报编辑部就帮他把个人所得税给交了,最后剩下的四千两百元才是他的最终收益。
不过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因为《诛仙》的畅销,编辑部最终决定将叶洛的稿酬提高到中等,即三百五十元,当然这只是他的后来部分才有的待遇,前面就不算了。
对于此,叶洛是非常的高兴,难得啊,钱会愈来愈多的,算了下还有将近一百万字的稿酬,想了想,好多钱啊?
信中另一个重点就是催叶洛的手稿了,毕竟如果断档的话会造成声誉上的影响,无论对明报还是叶洛。
不过相信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叶洛差不多已经在打扫尾声了。
只是攥在手里没邮而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什么时候都得留一手,这是叶洛在梦中得到的教训。
尤其是现在自己正指望这本书翻身呢,就得更加谨慎。虽然信任明报那样的大集团,但谁知道会不会在半路上出问题呢。
对于用信寄钱这个事,叶洛现在都还有些心惊胆战,若是被人半路截走这么大一笔钱,哭都找不着地方去。感谢这个年代,感谢这个年代里人们的朴素和操守。
“读过《诛仙》,感觉创意新颖,愿再接再厉!”
看到最后,居然出现一个大大的惊喜,信的末尾居然有一句写得行云流水、遒劲有力的的话。
金大侠啊!居然能给自己留一句鼓励的话,简直无法想象啊。
这比那四万多元都值得让叶洛心醉神迷,多么难得,多少人都寤寐求之,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啊。
有时间一定将这话裁剪下来装裱在墙上。就是不知道金大侠获悉自己的作品是剽窃来的,会不会把他练的查拳用在自己的身上。不过现在已经没时间考虑这些了,叶洛还在手舞足蹈,他已经乐不可支地忽略一切了。
对于金大侠只夸赞《诛仙》的创意,而没涉及情节和文笔等,叶洛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对一个能写出“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总共十二本,不因时代变迁而褪色的经典的作者。
即便原版《诛仙》也未见能引起人家重视,何况现在的版本还夹杂着叶洛的私货呢,叶洛的写作水平肯定和肖鼎无法比拟。
“不过若是让金大侠知晓《诛仙》的作者是一个十四岁,还未成年的孩子的话,也许会有多一句夸奖的话呢。”叶洛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臭屁地想着美事。
“到底要不要透漏自己的年龄呢,要不要呢,要,不要,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