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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乔错愕地看着他,随即忍不住大笑,“后生可畏,现在的小孩真是……”
“不过记得做好防护措施,小心得艾滋,就算没有艾滋,梅毒什么的也很麻烦,要玩,身体是本钱。但是到最后,找个女人结婚还是很有必要的。”
李乔还没说完,喜欢已语气轻快地打断他,边说边往嘴里丢了颗葡萄。
“谢谢你的忠告,小丫头,我一定谨记在心,”他又一次受到震撼,好笑地看着她,“不过女孩子不要总把这些话挂在嘴边,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我怎么会嫁不出去?”喜欢顿时觉得自己受到了天大的侮辱,“我长得这么美,人这么聪明,又有一个强大的老爸,找个有钱的男人绝对不成问题。”
“喜欢!”冷欢差点被一口饭呛到——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她和听风都不是那么招摇的人啊。
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夸奖自己的吗?李乔强忍住狂笑的冲动,问她:“为什么要嫁有钱的男人?”
“简·奥斯汀说,爱情要门当户对,你知不知道?中国也有句话叫贫贱夫妻百事哀,男人总是会让女人的心里留下伤痕,而钱会留下利息,所以要有完美的爱情,必须要两者结合。
“当然,男人的长相也是很重要的,这会影响下一代的基因,而且我不想我男人和我走在大街上时太过自卑。”她晃着脑袋补充道,悠然地瞅了李乔一眼,“如果你没病够干净的话,可以做我老公的人选。”
“谢谢叶小姐如此抬爱,李某实在无福消受。”李乔叹服地看着她——小小年纪就已经让人这么“意外”,他祈祷她未来的老公有一颗无比强大的心脏。
外面传来一阵汽车马达声,过了一会儿,叶听风出现在餐厅门口。
“不好意思,有点事耽搁了。”他将手中的大衣递给一旁的用人,淡笑着打招呼。
“好久不见。”他朝李乔伸出手。
李乔同他握手,望着他微笑,“叶大哥。”
眼前这个身穿黑衣的高大男子,一如记忆中那样出色,流逝的岁月似乎未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沉淀出他的冷峻深沉。
也好——他在心里微微叹息,这样的男人,是配得上她的。
刚才还神采飞扬的喜欢,这时却偷偷地将身子从椅子上挪开,一副准备潜逃的样子。
“喜欢,你去哪儿?”李依然大声地唤她,眼里带着捉弄,成功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死李依然!喜欢瞪视他,在心里暗咒。
“是啊,喜欢,”叶听风在妻子旁边坐下,姿势慵懒地看着女儿,“你要去哪儿?继续吠啊,刚才不是嗓门大到我在外面都听见了?”
“老爸——”她硬着头皮唤他。
“今天钢琴老师打电话给我,说你逃了三节课,你还打算考级吗?”
“她又打电话给你?”喜欢不爽地抗议,“这种小事找我妈不就行了吗?分明是假公济私,觊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