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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奴婢是十分卑微的,被人当成牲口一般买来买去,本就极少有话语权。能让她说话已是万幸,她也没想过会得到顾家人多大的认同,可她没想到,在顾瑾钰的心里,原来是真的在努力的给于她尊重,他虽说不喜欢自己,却极力的当她是自己的妻子,应有的礼仪半分不能少。
这人……真好!
沈潇潇眼圈微红。
“不能回门,这事儿是我对不起你,我欠你的。”顾瑾钰正色道:“方才阿爷说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契书……我回头就去找阿爷要了来,拿到镇上替你销了奴籍,落我顾家的户。”
怎么把这事儿忘了?
经过顾瑾钰提醒,沈潇潇顿时想了起来。当初去到白家就是被那猎户买去的,后来猎户死了,她又被白家老婆子卖到顾家来,卖身契自然是给了顾家。几经转手,还没人想起过要给她销了奴籍,她还一直算不得平头百姓呢!
按照大盛的律令,奴籍是最为卑贱的,无论做什么都会被限制!
这才是第一要紧事!
沈潇潇不推脱,果断的点头:“谢谢大哥!”
顾瑾钰心里这才好受了一些,两人一同进了屋子,顾老三还在睡着,呼吸越发均匀了一些,看来,抗生素和消炎药已经在慢慢的起作用了。
顾瑾钰看过了父亲,明显放松了很多,一直阴郁的脸上总算有了些许笑容。
昨夜下了一场雨,初秋的天气格外舒适,沈潇潇体胖,在屋子里坐了一会儿就觉得闷热,有一搭没一搭的跟顾瑾钰说话:“大哥,瑾丽说你在镇上做账房,不好跟东家请假,你这次回来要呆几天?”
“呆三天吧。”顾瑾钰低声说:“我每个月可以请两天的假,我有好几个月没回来,这次多休息一天,东家不会怪我的。”
“哦!”沈潇潇点点头。
顾瑾钰见她呆得有点无聊,便看了看外面的天:“这会儿还早,我打算去芦苇荡里割些芦苇回来,给你做一件蓑衣,你跟我一起去吧。”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爹的药,你看需要什么,我也顺便一起挖了回来。”
“好。”能出去走走,总比在屋子里好,她还想锻炼着减肥呢。
顾瑾钰背了个背篓,拿了镰刀走在前面,沈潇潇跟着他,两人一起往水边走去。
下河村是清水镇外最富饶的村庄,地理位置优越,土地平坦又肥沃,清水河穿过下河村,在山外十几里路的交汇口注入连江。连江是大盛的一条水运河,通过这里,可以连接长江。因为水资源丰富,下河村的芦苇是村里的一宝,韧性极好,村里人穿的草鞋、戴的蓑衣都是从芦苇荡里来。另外,有水的地方就有鱼,芦苇荡里的鱼格外肥妹,是村里人餐桌上不可或缺的肉食。鱼的营养丰富,这也是下河村很多人都种地,却比其他村子里的人普遍要白净一些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