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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宴惨淡结束后,留下了一堆烂摊子。
但无所谓,反正我也不在乎名声,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了。
之后几天,宋之延接二连三地给我打电话,甚至上门求我,但都被我拒之门外。
这是我八年以来,少有的硬气时刻。
一直以来,我为了宋之延忍气吞声,被人骂做舔狗,都已经听习惯了。
所以他误以为,即使宁薇在订婚宴上“开个玩笑”,我也可以包容大度、一笑而过。
可惜他不知道,那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从高一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宋之延了。
那时我还是班里的一个小透明,而他却是天之骄子般的人物。
他是年级里出了名的理科学霸,常驻年级前三,包揽了校内外各种竞赛的奖项,老师以他为傲,同龄人望尘莫及。
他还有一副清秀温柔的外表,举手投足温文尔雅,和那些猴子般的男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很快就吸引了女生们的注意。
当时的我也不例外。
那是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
我不知道怎样去追喜欢的人,我的父母没有教过我,因为他们的感情也失败了。
但我认定了,喜欢一个人就要毫无保留地对他好。
但当我真的这么去做了的时候,我却成了他们口中一文不值的舔狗。
我给宋之延买早餐,替他打水,帮他复印资料,甚至帮他削好了文具盒里所有的铅笔。
他去饭堂打饭时不用排队,因为我会替他排。
他吃完饭以后不用洗碗,因为我会替他洗。
甚至他不想洗的脏衣服,也可以丢给我,即使那个时候,我们并没有确立关系。
大概没有一个喜欢宋之延的女生,能做到像我这样。
因此我也成了其他人眼中的异类,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神经病。
只有童漾仍然把我当成好朋友。
她总是恨铁不成钢地劝我:“语晏,为了一个男生,你至于吗?对别人好之前,你能不能先考虑一下自己?”
可我总是认真地对她说:“可是……我喜欢他,我只是想让他也喜欢我。”
童漾劝不动我,只能叹气,“语晏……喜欢一个人,是强求不来的。”
但我不在乎结局,也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我坚持给他写一封又一封的情书,用诚挚的言语表达我对他的喜欢。
可是某一天,我却发现一群男生聚在他的桌前,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在看。
他们一看到我经过,就发出了哄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