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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七八糟的事儿都处理完,已经十天过去了,按说葡萄酒应该发酵至少二十天,可她哪儿等得了二十天啊,葡萄也等不了啊。于是她决定早点开封。十天尝尝味儿也足够了。
“爷,这肯定特好喝。我放了老多糖了!我专门为爷酿的酒。”
经过分家的事儿本来一家子人还有点消沉,正适合温玉珠彩衣娱亲。
温老爷子心里一暖,极捧场:“哎,我孙女酿的酒指定好。”
这就属于无脑夸了,但谁也不能否认,温玉珠在厨艺上确实有几分天赋。尤其余氏不在这几天,一日三餐都是她操持,连土豆都能碾成泥,浇上汤汁吃,软糯醇香,让人想把舌头咬下来。
温玉珠把早就准备好的白棉布拿出来,盖在碗上,然后打开封存了十天的坛子,清甜凛冽的酒香一瞬间就飘了出来。与寻常的粮食酒不同,这酒光气味儿就透着一股子香甜。
无视一家人的垂涎欲滴,温玉珠用大勺子舀出来一勺酒,倒在棉布上,开始过滤。夏天做内衫的薄棉布,过滤又快又好。拢共舀出来三大勺,过滤之后,倒在小杯子里,然后她端起一杯给她爷,一杯给她奶,一杯给她爹,然后便说:“哥哥们自己拿吧。”桌上剩下的三杯酒瞬间就不见了。
温玉珠轻轻抿了一口,她从前是不喜欢干红的,更喜欢冰白的清甜口感。但不知道是葡萄好,还是心情不一样了,此时此刻,她觉得干红口感浓郁,似乎更能在一瞬间征服味蕾。
过分的安静了。
温玉珠抬头就看见每个人都沉浸在葡萄酒的味道之中不能自拔。
“爷,奶,爹,”温玉珠露出希冀的表情,“好喝不?!”
“这可是葡萄酒?”温思源迟疑中带点不敢置信。他竟然喝到了传说中的葡萄酒,滋味竟然这么好。
温玉珠没想到她爹一下就猜到了,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要说她这个便宜爹确实不错,学问好,能赚钱,没什么大男子主义,不迂腐,脑子清楚。最重要的是疼闺女。
“爹,你真厉害!就是葡萄酿的酒!”
温思源被闺女崇拜的眼神看的有点晕,笑得眯了眼。众人回过神来,温玉珠就像进了夸夸群,一群人开始对她的葡萄酒进行无脑夸。就数温老爷子夸张:“有我孙女这酒,我还能再活几十年,好酒好酒!”
温玉珠就眯起眼睛,笑着说:“那你们觉得这个酒,可以拿出去卖吗?”
温思源一愣,这才重新打量起这杯酒和他闺女:“为什么想卖酒?”
温玉珠想了一会儿,才决定说实话:“因为想自食其力过好日子,想以后哪怕不嫁人也能过得很好,想做更有意义的事情。想……想比男孩能干!”
一家老小都露出心疼的表情,不约而同地觉得她是被余氏伤了心。
“我觉得可以。”温思源先表态。
温老爷子紧随其后:“我觉得县城的酒也没这么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