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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现在要去一个地方,恐怕暂时不能送你回去。”
“没关系。”她忙说,“你随便在哪里放下我就可以了。”
他摇了摇头,故作认真地道:“这个时候,我怎么能放下你呢?”
这句玩笑参半的话,让芷珊听得登时愣住了,他却又笑了起来。
“开玩笑的。只是你刚才在我老教授面前那样说,我现在要是把你放下,他一会儿肯定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的。”
“那——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恐怕是的。”他打量了她一下,说,“不过,要先换件衣服。”
她看看自己,又看看他。
他是一身燕尾服,她是一身职业套装,不说有多坍台,总之跟他很不搭调。
于是,他临时把车开到礼服店,不知道对店员说了什么,而后将她交给了店员。她被推进琳琅满目的更衣室,店员递过来几套礼服给她一一换上,最后自己挑了一件宝蓝色深V领长礼服,首饰鞋子手袋一应俱全地配好了。
郑凯志在外面边翻着杂志,边很淡定很惬意地喝着咖啡。
芷珊走出来的时候,脚踩着三寸高跟鞋,小心翼翼的,像是怕惊扰了谁。他忽然抬起头看见了她,眼神里闪过一道光,像是被什么照亮了一样。她有些紧张地抿住嘴唇,直到他略微点头一笑,说:“可以了,就这样吧。”
她大概明白是要去什么地方了,坐在车上忙补起妆来。
就算她再不济,也不能给“救命恩人”丢脸啊。
其实芷珊长得很标志。五官精巧,皮肤白皙,微微透着一点红晕,在日光的照耀下会闪闪发光。叶长卿说过她的唇很美,莹润饱满,鲜艳欲滴,像是朝露下成熟的红樱桃,会让人忍不住想要一口吞下去。
芷珊对着镜子看了又看,都还凑合,只是腮红有点淡,礼服的颜色又很深,略显得脸色苍白了一点。
她用力拍了两下面颊。郑凯志不禁问道:“你干吗打自己啊?”
“我没带腮红,这样是不是看起来气色好一点了呢?”她把脸凑上去。
“嗯——”他笑着扬眉道,“还可以再好一点。”
车子开到会场,有服务生过来开车门,搀扶她下车,她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以前只在电视新闻里看过这地方举行什么仪式,没想到自己今天会真的来到这里。芷珊忽然觉得两条腿都有些发软。
郑凯志走下车将钥匙交给一旁的服务生,向她伸出手臂。
她当然也懂这些礼仪,以前也有陪叶长卿出席过这类的宴会,于是挽着他的胳膊,大大方方地走进了会场。
一进会场,立刻就有人热情地走来向他们打招呼,满脸堆笑地说着客套话,最后看见了她,就有人笑着调侃道:“原来郑医生今天带了女朋友来,早先还神秘兮兮地不肯说。这么高兴的事,当然是想要跟心爱的人一起分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