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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他那些高中聚会的同学还没有离去,正吃喝得杯盘狼藉、醉眼醺醺,听见外面大厅的尖叫声,扭头就看见王信一身名牌西装革履的样子。
“王信!原来换了西装更帅……”
“你还说他落魄了,看人家现在有车有钱有漂亮老婆,这样的入赘,来几个也不嫌多……”
“要是我当年追了他,我也愿意把我家的小卖部交给他……”
许多发福的女同学看得两眼发直,冒出许多小星星,怪王信之前怎么不穿帅一点。
男同学不羡慕他的帅气,只嫉妒他老婆的漂亮和老婆的钱。
“那个家伙,还真当大爷了……”
“入赘入得这么风光的,他是我们市第一人!”
“老婆那么漂亮高佻,让老子变成狗也成!”
“得了你们,现在他都不鸟我们了。”
他们悔得肠子都青了,不应该之前那么过份讽刺王信,现在他们还有颜面过去巴结吗?
“看,每次你穿西装出来,都能引起一片尖叫声,为什么你就那么不喜欢穿呢?”
孟晴这时也换了一套玫瑰色单肩长裙晚装,比之前更冷艳更大气,嘴轻轻一勾,勾出一线红唇,卸去风雪飞扬那孤狼般冰冷的气场,释放出一丝大赦天下的恩赐。
在走到他身边轻轻挽起他手臂的那一刻,她瞬间卸去身上所有的紧张和疲惫,依赖地傍着他走。
这时候王信不去看她的冷艳,就觉她多了一份女性该有的妩媚和性感。
可她也不经常这样穿。
两人金童玉女般从大家闪耀的镁光灯中穿过,她也不无骄傲地向大家展示她挑选的‘花瓶’,是那么的帅气和才学。
恐怕再冷竣再高傲的女人,都会骄傲。
“人家都喜欢把漂亮老婆、帅气老公藏着掖着,自己享受,就你喜欢到处晒,到处分享,对于一个专注研究的人来说,引起关注是件令人分心的事。”
王信每次都这样解释,她每次都不听。
挽着他上了台,向大家介绍了他,让大家各种羡慕嫉妒恨,孟晴的少女心也在这夜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然后她开始对员工们讲话,他就下台去自助角那边找些食物填个肚子。
突然,一只香手趁他挑食物的时候,从他背部蜘蛛般缓缓爬上他的肩膀。
他心中‘咯噔’一声,心想谁那么大胆敢摸他?
是孟晴?不,孟晴不是这种人,况且她在台上讲话的声音还传来呢。
“我说孟晴她整天拽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原来她老公这么帅呀!”
一个柔软昵喃的声音缓缓送到他耳畔。
不是孟晴,但比孟晴温柔。
“小姐,”他深吸了一口气,头也不回地婉拒她,“如果仅因为帅,你是泡对了,但是别忘了这已经是人家老公了。”
“嘻嘻,我就喜欢你这种人夫的魅力……”
婉转的拒绝赶不走这粘人的小妖精,王信只能正面拒绝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