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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数老师穿着很是随意,身上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没系扣子,露出里面穿着的红色T恤,脸上挂着一副眼镜,浓浓的眉毛,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副很成熟的样子,比起“大叔”公孙华来,成熟了不知道多少倍。
老师洪亮的声音,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讲起课来,给人的感觉很清楚、很细心,底下坐着的学生们都听得如痴如醉,不亦乐乎。自然这些人里也包括坐在教室里的我,我认真听着高数老师讲的课,似乎是重拾了在英语上丢失的信心,满满的自信充满了我的心房。
可是听着听着,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因为老师讲的内容和我在高中学到的东西相差不多,讲得我心里骄傲起来,我这个人有个很大的缺点,就是碰见自己会的东西便会觉得自己很聪明,心里也越发骄傲,有些自以为是,觉得自己聪慧过人,天下无敌似的,那些个学习优秀地学生在自己眼里都是菜,同样是简简单单的课程,我花费这么少的时间就可以学好,才不像你们一样,那么用心听课,再说了,用心学习有个毛用啊,还不如好好享受人生。
我顿时失去了再听下去的兴趣,从身上裤子的兜里拿出手机看起小说来。我第一次接触小说是从我的初中同桌身上来的,记得当时我看的第一本小说就是《佛本是道》,我瞬间着迷了,因为小说里精彩的描写和动人心弦的情节。而我自己看小说的习惯却没在初中养成,是在高中时侯养成的,因为初中的时候,老妈和老爸对我的学习非常关注,强烈要我考个好点的高中,要是我不努力的话,动不动便是一通思想教导。高中时我瞒着老妈在县里的租书店办了张借书卡,每个周末总会借上三五本书,带回家挑灯夜读。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精力,熬通宵去看小说,还记得那一次,我看完小说都早上五点钟了,我才放下手中的小说,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正当我还在神游九天,遨游在小说的世界里的时候,忽然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洁白的小手,从我的手里一把夺过我的手机。我顿时心情不好了,心想谁这么缺德啊,赶忙抬头一看,发现竟然是洛珊珊做的,她坐在我前面的座位,也和我一样,和舍友并排坐在一起。我瞬间心里尴尬了,变得紧张起来。
洛珊珊从我的手里拿过手机,看着抬起头的我,脸上略带些许不满,不高兴地说道:“好好上课,看什么小说啊?”说着把我的手机放在她的桌子上,转过头去,自己好好听起课来。
我一看这情景,心里也不太好意思,怎么我的前面是她啊,我这还看起小说来,这不是在她的脑中给自己抹黑嘛,我真是蠢啊!其实在我心里,很不愿意在自己喜欢的女生面前丢脸,哪怕我只是暂时对这个女生有不错的感觉,我这个人很相信感觉,认为感觉来了,这就是我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