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老幺,主播的书名叫《狼王就要蹭吃蹭喝》,本小说的作者是一十四所编写的短篇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长辈们依靠过往经验,在树林里找到了一个空荡的山洞。这里没有其他陌生的气味,洞口边的雪也是堆得厚厚白白。想来就算是之前有住户,也早就已经搬走了。首领发话先在这里暂时休息一晚。他带着几个强健的族人去附近看...
精彩章节试读:
我挥动着四肢,划拉开身边的雪。
身上的爪子收紧又慢慢松开,那只大鸟不甘心地闭上了眼睛。
白雪化成鲜红色的血,渗透进更深的地底。
这一次,我没怎么用力就从大鸟的爪子下挣扎了出来。
大鸟的脖子底下有两个很深很深的牙印,是首领留下来的。
翅膀上的毛也秃了一块,是爸爸咬的。
我围着大鸟转了一圈,发现它的身上根本没有我留下来的印记。
唉!怪不得哥哥总嫌弃我!
肚子咕噜咕噜地响了起来。
昨天的肉根本没有填饱肚子。
我张开嘴,朝大鸟的脖子咬过去。
吃饱喝足,我坐在雪地里发呆。
大鸟把我跟大家分开到了很远的两边,大家一定以为我现在已经被吃掉了,肯定继续迁徙了。
我大概率是找不到他们了。
“千万不要自己偷偷乱跑,我们一旦落单,就很难在外面活下去。尤其是你们这样的小狼崽!”
爸爸妈妈的叮嘱还犹在耳边。
甚至昨晚我虽然害怕,但也没想过自己会离开家。
“老幺,等我成了狼王,就天天给你抓兔子吃。”
哥哥很有志向,他很认真地跟着族里的长辈们学习捕猎的技巧,以及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法。
“作为狼王的弟弟,你也不能总是这样弱弱的!”
他不仅自己学的带劲,还非常喜欢按着我一起练习。
如果没有他,我现在恐怕更差劲。
从今往后,我就要一只狼了。虽然会很辛苦和困难,但我一定会努力地活下去的!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要找个洞,把大鸟藏起来。万一这里也没有食物,那我至少还可以撑几天。
我叼住大鸟的翅膀,拖着它在雪地里费力前行。
【3】
我支起耳朵,眼珠子咕噜咕噜转得超快,匆匆扫了周围一圈。
因为拖着大鸟,所以身上染了很重的血腥味,我没办法依靠嗅觉来辨认远处有没有其他敌人,只能睁着眼睛四处盯望。
很快,我在一个石头后面看到了一点浅棕色的毛。
“遇到那种尖耳朵上长簇毛,尾巴又粗又短,身上还长斑点的家伙,你和哥哥一定要躲远些,知道吗?”
“它们最喜欢吃你们这种小狼崽了,就是和大家在一起,妈妈也不一定护得住你们。”
我松开嘴,悄悄地往后退了一步。
那家伙没有动作,安静地蛰伏在原地。
我现在肯定打不过它,最好就是跑得远远的,有大鸟在,它或许懒得追我。
退了一段距离后,那家伙大概看出了我的意图,从石头后面探出半个头来,刚好露出了那对标志性很强耳朵。
我转头撒开脚丫子拼命狂奔,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很远很远的距离。
大猫没有追上来,太好了。
我在心里暗自庆幸。
一阵风刮过来,卷着细碎雪花一起拍在身上,我的毛被吹得凉嗖嗖的。
不行,要找个地方避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