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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看似稳重的程予实则是个挑食鬼,平时学业繁忙到顾不上吃饭,只有我亲自盯着他,他才勉为其难吃下去两口;比如看似高冷的程予实则是个粘人精,只要我没在他身边,他便时时打来电话询问我的动向。
这和我想象中的程予不太一样,但也自得其乐。
我有些恋爱脑,谈恋爱没多久就从学校宿舍搬了出来,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直逼程予在外租的房子。
但重点是什么?我连钥匙都没拿,但又想给他一个惊喜没有提前告诉他,知道他今天上临床,硬生生在他的公寓门外等了两个钟头,冷风吹得我头疼,流着鼻涕读医学之父威廉奥斯勒的《生活之道》。
我原本以为,他看见我的第一眼会高兴。
结果,他人是回来了,只是旁边跟着个长直发的大美女,细高跟,小蛮腰,胸前的结缔组织一晃一晃,晃得扎眼。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虽不及汹涌,但也好歹……
好吧,我输了。
大美女也看到我,从头到脚审视了我一番,勾起一抹暧昧的笑容:“怎么?小女朋友?这也太小了吧程予,未成年你也下得了手?”
神他妈未成年,老子不仅成年了,驾照都有了好吗!
我一下子气不过,赌气般地说:“我才不是他女朋友,我是他女儿。”然后睨了程予一眼,“老东西。”
看到程予的脸由白转青,我的心情真是,好的不得了。
就是要让你知道,我有多生气。
十九岁的我和二十五岁的程予比起来,他可不算是老东西吗?
我原本一点都不怕他的,直到美女走后,他一言不发地把我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往公寓里扔,随后把我像拎兔子一样拎了起来。
“咣当。”
门重重地关上。
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把我压在墙上,唇慢慢地贴近我,冰凉修长的手指在我的后脑勺厮磨。
“乔欢喜,我是不是对你太好了,让你蹬鼻子上脸,还骂我老东西,嗯?”他另一只手捏了捏我腰上的软肉,痒得不行。
我佯装淡定,抵着他滚烫的胸膛:“你本来就是老东西,老牛吃嫩草。”
他低着头,蹭了蹭我的脖子:“我吃了吗?这么久了我碰过你一下?”
好像是没有。
从恋爱之后,我们牵手的时间都屈指可数,更不要提接吻或者更深入的了。
“啊!”
猝不及防之间,随着我的一声尖叫,他一把把我抱在怀里,呼吸炽热,挑着我的下巴,吻了上来。
我的初吻,在一个莫名其妙的状况下,发生了。
程予装得很像,可是他的吻技真的很差,牙齿总是撞到我的舌头,蜻蜓点水也就罢了,还要舌吻,嘬得我舌头麻麻的。
一吻过后,我赶忙去镜子前看了我的伤势,嘴唇被蹭破了皮,舌头也红红的,这是吻吗?这是被哈士奇啃了吧。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就拿了换洗衣物准备去洗澡。